水电站水土保持监测服务 服 务 招 标 公 告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金沙江上游旭龙水电站的主要开发任务为:以发电为主,并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旭龙水电站位于云南省德钦县与四川省得荣县交界的金沙江干流上游河段,下游距奔子栏镇72.8km,上游距昌波坝址75.5km,南距“香格里拉”和虎跳峡分别约156km和247km,东北距成都直线距离520km,东南距昆明直线距离约540km,是金沙江上游自上而下的第12个梯级。坝址控制流域面积19万km2,多年平均流量990m3/s,多年平均年径流量313亿m3。
旭龙水电站为Ⅰ等大(1)型工程,工程以发电为主,并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库正常蓄水位2302m,总库容约8.47亿m3,最大坝高213m,装机容量2400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约105.14亿kW·h。枢纽工程由混凝土双曲拱坝、泄水建筑物、右岸地下引水发电系统及过鱼设施等组成。工程占地总面积2368.55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2192.12hm2,临时占地面积176.43hm2,共设置4处弃渣场。
本工程施工总工期为8 年2 个月(98 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1 年6个月(18 个月),主体工程施工期6 年6 个月(78 个月),工程完建期2个月;首台机组发电工期8 年(96 个月)。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等文件要求,承担金沙江上游旭龙水电站(枢纽工程)开工至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期间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编制、报送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并为本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支持。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配合发包人制定突发水土流失事件应急预案;配合发包人完成水土保持各阶段专项验收;配合发包人开展智慧化管控平台建设,完成水保监测数据整编,接受发包人环水保管理中心管理。
2.3 计划服务期
本合同服务期计划自2020年10月1日至旭龙水电站完成水土保持专项验收(2030年9月30日),总服务期12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4星及以上水平评价证书;
(3)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承担过或正在承担大Ⅰ型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业绩;
(4)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大型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项目负责人,且具有至少5年大型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经历。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其投标无效: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含母子公司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1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黑名单;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在禁止投标名单内。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8月28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9月04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