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MW光伏发电项目北区主变及中性点成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黑龙江鹤岗500MWp光伏项目位于鹤岗市兴山区、东山区、兴安区的采煤沉陷区内。项目总规划容量 500MWp,分南北两个区,本期建设北区,项目在兴山、东山区,建设容量为250.168320MWp,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主变2台,接入220kV东郊变,线路长度约14km。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只有1个标段(包),招标范围是《招标货物一览表》中供货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及验收,以及提供相应技术资料、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中技术规范书。
2.3其他:
招标货物一览表:
包号 |
工程名称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台) |
交货期 |
备注 |
1 |
鹤岗500MWp光伏项目 |
220kV主变压器 |
SZ11-125000/220 230±8×1.25%/37 YN,d11 三相、双绕组、有载、油浸、自冷变压器 |
2台 |
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所有设备供货 |
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中技术规范书 |
220kV变压器中性点成套装置(带避雷器) |
见技术规范书 |
2套 |
交货期: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中技术规范书。
交货地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中技术规范书。
投标人只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投标。
项目中标后,中标单位与黑龙江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下属的鹤岗龙源雄亚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招标货物,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并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应提供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同容量同电压等级及以上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3.1.2业绩要求:2017年7月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当月(按合同签订时间统计),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额定容量≥100MVA且额定电压≥220kV变压器的制造销售业绩,数量不少于6台,且均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关键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
3.1.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ISO9001或相当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1.4其他要求:无。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或经销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8月27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9月02日 16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