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深圳能源资源综合开发 宝安一期及二期项目部液碱采购
招标编号:0868-2046ZD813H
招标代理人:深圳市振东
日 期:2020年 8 月 28 日
1、深圳市振东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深圳能源资源综合开发 (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的委托,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或“卖方”)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与投标。
项目名称 | 数量 |
深圳能源资源综合开发 宝安一期及二期项目部液碱采购项目 01包项目名称:深圳能源资源综合开发 宝安一期项目部液碱采购 01包项目编号: 02包项目名称:深圳能源资源综合开发 宝安二期项目部液碱采购 02包项目编号: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 |
备注: 1. 在招标文件各项条款中,除非明确说明所针对的包号,否则,是对01包、02包的共同要求; 2. 投标人须同时参加01、02包的投标,不允许只参加其中一个包号的投标。投标人应以两个包号为单位,分别制作投标的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并分开包封,投标文件封面应当有清晰的标识注明包号,否则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开评标将依照顺序,从01包至02包; 4. 中标确认后,招标人将与中标人就01包和02包分别签订合同。 |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01包:宝安一期项目部
建设
02包:宝安二期项目部
建设
2.2 招标范围
01包:宝安一期项目部所需液碱,预估量为2400吨,合同期限:2020年9月28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上数量为暂定量,不作为结算依据,结算时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超出暂定数量范围的供货仍按合同单价执行。
02包:宝安二期项目部所需液碱,预估量为1600吨,合同期限:2020年9月28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上数量为暂定量,不作为结算依据,结算时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超出暂定数量范围的供货仍按合同单价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并以其为准。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废标。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5、投标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2、投标人需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液碱)(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加盖投标人公章);
5.3.投标人需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提供第三方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与合作协议(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第三方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及投标人与第三方签署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4、投标人所投化学品须具有MSDS,MSDS须加盖其生产企业的公章(证明文件:提供所投化学品的MSDS,须同时加盖其生产企业的公章及投标人公章);(注:MSDS英文全称为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中文名为《化学品安全说明书》)
5.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投标报名
7.1 报名方式:符合本公告第5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须详细阅读招标公告内容,并按要求填写《投标登记表》,以及按照公告要求办理报名等相关手续,否则投标报名无效。《投标登记表》下载 9、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9 月 1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9.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
9.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和地点:
10.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9 月18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10.2开标
11、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格式1-8 廉政承诺函”的内容及格式,提供其盖章的《廉政承诺函》,否则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12、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