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梨园煤业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替代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0.9Mt/a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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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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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朔州茂华下梨园煤业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替代改造项目 |
项目包含锅炉房(含土建、燃气锅炉设备、安装等)工程、LNG气化站(含土建、设备、安装等)工程、厂区管网工程以及环评、安评、勘察设计等由招标后的中标单位无偿投资建设,下梨园煤业公司购买中标单位天然气,合同期限为三年。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或由由法人组成的联合体。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必须以提供液化天然气单位为项目牵头人,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该协议必须约定联合体的共同责任和联合体各方的责任。
2.提供液化天然气单位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须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天然气)之一即可,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3.设计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甲级资质或是工程设计矿井专业甲级资质之一即可。
4.制造单位应具有:(1)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制造或生产锅炉(B)及以上(包含B)资质;(2)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D2及以上(包含D2)资质;(3)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锅炉安装(B)及以上(包含B)资质;
5.施工单位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包含二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包含二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业绩要求:(1)液化天然气单位应提供2017年至今燃气供应业绩不少于3项,并提供合同完整的扫描件。(2)设计单位应提供2017年至今燃气锅炉工程设计(含燃气储气罐)业绩不少于2项,并提供合同完整的扫描件。(3)锅炉制造单位应提供2017年至今6t/h以上燃气锅炉生产销售业绩不少于2项,并提供合同完整的扫描件。
7.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锅炉制造单位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投标,不能重复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8-28 14:00到2020-09-05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8-28 14:00到2020-09-0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