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发电有限公司粉煤灰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粉煤灰销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梧桐五路 516 号
2.2项目概况:滨州发电有限公司 2×350MW 燃煤机组锅炉燃烧后产生的粉煤灰处置,产灰量约 27 万吨。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
2.4招标范围:计量以招标方电子汽车衡检斤为准。投标方必须全部采用封闭罐车或其他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车辆运输,车辆由投标方自备,投标方必须有能力及时组织运输车辆,满足灰库内存灰可靠运出,不出现高料位超过灰库 7 米现象,投标方负责采取有效的抑尘措施,减少并清理放灰及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
3投标方资格要求:
3.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经营范围中需包含使用粉煤灰作为原料的产品(或原材料)或粉煤灰销售,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 1 项及以上粉煤灰销售或使用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4具有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
3.6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3.7本次招标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不得存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具体认定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9投标人不得有行贿记录,具体认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10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3.10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3.11近6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3.12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a)被列入公司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的(包括被列入黑名单、停止采购和停止授标名单的);
b)对于施工和服务采购,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 单 ” 或 安 全 生 产 不 良 记 录 “ 黑 名 单 ” 的
c)采购的同类施工、设备物资以及服务等,在近三年内发生过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责任事故等级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d)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且未被撤销的;
e)在信用中国官网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f)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被列入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或者在企业诚信中有不良记录的,或者在个人诚信有不良记录的;
g)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h)财务账户以及主要资产被冻结、查封的
i)无国家或行业协会强制要求的生产、施工、制造以及服务等有效特殊许可的(信息核实网站见附件,仅供参考,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列举的网站及资质);
j)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且担保金额超过净资产总额的
k)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且不能提供已经履行完毕相应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
4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8 月 29 日 9:00时至 2020 年 9 月 4 日 17:00 时,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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