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拟对那曲市那曲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工程甲供设备及工器具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ZDZB- NQHW-20074
二、项目名称:那曲市那曲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工程甲供设备及工器具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国家投资。
四、采购项目简介及标包划分:
采购范围:采购2辆推土机、1辆压实机、1辆挖掘机、1台柴油发电机、2台推渣机、2台地磅、1套计量系统等第六章采购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含购置、运输、安装、调试、税金等全部费用)。
采购预算:386.50万元;最高限价:386.50万元。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
交货期:推土机、压实机、挖掘机、推渣机于2020年10月15日前交货;柴油发电机、地磅、计量系统于2021年5月1日前交货。
交货
质保期:按国家或行业标准提供质保服务。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且有与本项目相关的工程机械类营业范围);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声明书)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一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网站截图);未被 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网站截图);提供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该项目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或授权的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六、本项目需落实的采购政策:
执行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政策、执行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进口产品。
七、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 9月22 日下午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十、开标
十一、发布的媒介:
。
十二、
采购人: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
地
联系人:尹 凤
电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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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xzzd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