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河南移动高新区数据中心电源2N改造施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AYD20200000964,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1.1.1招标内容:改造郑州高新区数据中心网络云及相关机房的二级低压配电,增加联络柜,并进行密集母线槽、电源设备割接施工。电力室电源设备安装、机房桥架安装,电源线铺设等相关配套施工服务。预估施工服务内容详见下表:
1.1.2项目规模:预算金额331.93万元(未含税)。 1.1.3建设 1.1.4计划工期:按发包人要求分批完成,单项工程由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工程实施前确定各单项工程工期,所有单项工程必须在工期要求内完成。 1.1.5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1.6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最新标准、中国移动河南公司相关规范要求。 1.1.7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1.2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家中标人。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报价折扣系数(不含税)不大于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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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2 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 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1名; (2) (3)项目经理至少提供1名,须具备有效的住建管理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专职安全员至少提供3名,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注:上述人员不得重复,不得兼任。 2.5 投标人须具备2017年1月1日至今通信设备安装类业绩,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300万元 。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章页、金额页、施工内容页等)。如提供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结算合同或订单。一次性合同金额认定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时间认定以合同签章日期为准,框架合同金额认定以结算合同或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时间认定以结算合同或订单签章日期为准。合同中无法认定施工内容或签章日期未写明及不清晰的不予认可。 2.6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8月31日15时00分至 2020年09月07日15时00分。 4.2 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 贰佰 元(¥ 2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详见附加项。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4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购买、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4.5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21日09时00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准时参加。 5.4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投标人; 5.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
6、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6.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3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6.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6.5 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6.6 系统提供两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渠道: (1)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进行递交; (2)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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