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晋江市紫华中学委托,福建恒信工程咨询 对[350582]HXCG[GK]2020003-1、晋江市紫华中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货物类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晋江市紫华中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货物类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 (zfcg.czt.fujian.gov.cn)免费注册后使用会员账号在福建省 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09-22 09:30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00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13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13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学校自办食堂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的通知》(晋政办【2020】1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食品食材采购。所有食品要求为非转基因产品,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描述: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一)。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09-22 09:30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晋江市紫华中学
地 址:晋江市灵源街道林口社区紫华南路3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洪山科技园创业中心大厦第六层
3.项目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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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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