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同达通信技术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 常州市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 常州市 邮件处理场地新增、更新视频监控设备”下的相关监控设备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
1.招标编号:JSCZCG-2020-020
2.招标内容:本次采购的主要内容为常州邮区中心局、东环处理中心、七里岗处理中心等三处邮件处理场地的视频监控系统及安装服务,主要包括硬盘录像机18台,摄像机199套,硬盘113只,以及机柜、支架、交换机等设备和施工安装。本项目最高总限价:人民币44.6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3.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人资格条件: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其营业范围须包含安防工程。(提供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2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3投标人必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张2020年1月1日后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清晰复印件。
4.4投标人如非原厂,须出具产品制造原厂授权书或授权函(仅针对硬盘录像机、摄像头)(出具相应产品的原厂授权书原件)。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7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文件中存在伪造或虚假资料的;
(6)投标人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问题的;
(7)在与中国邮政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中国邮政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注:1)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购买/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9月1日-2020年9月7日17:30前,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5:30;
5.2、购买/发放招标文件
5.3、购买/发放招标文件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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