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化工气化变换装置灰黑水处理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榆林化工气化变换装置采用美国GE(General Electric Company)公司水煤浆加压气化技术,设计压力6.5MPa(G),气化炉燃烧室直径3.8米,单台投煤量3000吨/天。在6.5MPa(G)压力下进行部分氧化反应,生成以CO、H2、CO2为主要成份的粗煤气,经增湿、降温、除尘后,送至变换单元进行下一步处理。同时,将系统中产生的黑水送入闪蒸、沉降系统处理,以达到回收热量及灰水再生、循环使用的目的,产生的粗渣及细渣送出界区外。气化变换装置有5套煤浆制备系统(4开1备),5套气化系统和渣水处理系统(3开2备),生产能力为61.04×104Nm3(CO+H2)/h,年预计运行时间8000小时。
气化变换装置原料煤消耗量:367.35t/h(干基);气化原料煤煤种:小保当煤和西湾煤。气化变换装置渣水处理系统设计3开2备,3套系统共计黑水量1410m3/h,系统循环灰水量1200~1400m3/h。
2.2 招标范围:气化变换装置灰黑水处理技术服务招标范围如下:
(一)提供灰黑水系统处理所需药剂,包括但不限于灰水分散剂、黑水絮凝剂等合格产品。
(二)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提供合同期内的技术服务方案。包括:人员管理方案、标准化服务方案、水系统运行方案、加药调整方案、药剂检验方案及异常工况下的应急预案等。
(2)提供不同工况下的水质检测服务,包括:提供5台炉灰水系统所需的阻垢率在线分析仪进行垢样分析;每次单炉检修期间垢样分析;在指标发生重大波动时提供水质全分析,并出具水质全分析报告;评估报告中所需数据由投标人自行分析。
(3)提供灰黑水系统水质处理技术服务,包括:提供黑水沉降、灰水处理单元加药点、加药量控制及药剂选型等工作,实时跟踪装置水质情况,及时分析并调整药剂用量及配方;负责药剂的现场转运、配置、投加及提供投加量调整服务;现场异常状况的分析、处理服务等。
(三)提供现场管理服务,包括:负责加药点、储药点的卫生清理;药剂的合规摆放;药剂运输、装卸及空桶回收等。
(四)提供完成技术服务工作必需硬件设施,包括:提供药剂由包装桶、车进入现有絮凝剂槽和分散剂配置槽所需的机泵及硬管或软管、阀门、搬运工具和药剂配置工具、五套灰水系统阻垢率在线分析仪器以及投标商认为现有设计之外必须另行增加的加注设施等。
(五)负责派驻技术服务人员:现场派驻技术服务人员包括至少1 名技术管理人员和满足装置连续运行所需配剂、加注药剂的操作人员。技术服务人员具有3年以上灰水处理的现场工作经验;熟悉气化厂黑水处理装置工艺流程,具备提供技术服务、独立解决问题及异常情况下处理问题的能力等。
2.3其他:
项目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府经济发区榆神工业区清水煤化学工业园区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气化变换装置内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和相关服务的生产厂家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时间)应具有不少于4份用于60万吨/年甲醇及以上规模(有效气生产能力大于或等于20×104Nm3(CO+H2)/h)煤气化急冷流程的灰黑水处理技术服务或药剂供应(必须至少包括灰水分散剂和絮凝剂)合同的业绩,且每份合同连续执行满—年以上;(业绩是指:投标人同时提供了合同、相应的供货发票(至少一张)和用户技术部门提供的药剂使用良好或技术服务良好证明的业绩,三要素缺一不可。用户证明中应描述清楚所提供药剂的单耗、年用量、使用期间的水质情况分析表(提供包括PH、总碱度、总硬度、浊度四项指标在药剂使用合同年度的第一个月、第三个月和第十二个月各月的分析结果)、高温区和低温区结垢性状和程度说明、用户单位煤气化技术类型、有效气生产规模、用户对药剂的性能评价结论等);
3)投标人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销售灰水分散剂业绩每年不少于2000吨(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中的数量为准,若合同中无数量,以合同买方出具的证明为准。同时提供本合同的供货发票至少1张);
4)投标人最近五年内无重大质量问题,以业主事故报告为准;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不涉及诉讼案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9月01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9月07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