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东部区域清水入江PPP项目PE管(非开挖工程用聚乙烯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OTH-SB202023D)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蔡甸东部区域清水入江PPP项目PE管(非开挖工程用聚乙烯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蔡甸东部区域清水入江PPP项目PE管(非开挖工程用聚乙烯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蔡甸东部区域清水入江PPP项目PE管(非开挖工程用聚乙烯管)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09月02日08时30分到2020年09月08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4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09月24日10时00分;
开标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蔡甸东部区域清水入江PPP项目PE管(非开挖工程用聚乙烯管)采购已获批准采购,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蔡甸东部区域清水入江PPP工程位于武汉市蔡甸区,分别为城关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张湾街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湖泊综合治理工程。本次采购项目属于城关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张湾街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中PE管(非开挖工程用聚乙烯管)。
2.2 招标范围
蔡甸东部区域清水入江PPP项目PE管(非开挖工程用聚乙烯管),总计约16km。
本次采购内容为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的PE管(非开挖工程用聚乙烯管)的制造及供货、工厂检验、包装、运输、卸车、交验、二维码信息录入、安装技术指导及质保服务等其他相关服务。实际采购量以工程实际需求量为准,分批次交货。
2.3交货要求
交货时间:本项目所有合同物资分批次交货,卖方在收到买方交货通知后7天内交货。
交货
交货方式:卖方运输至买方工地指定地点后,买方协调卖方进行交货,卖方负责到货物资的卸车及卸车安全监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业绩要求,并在财务、信誉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PE实壁管生产线2条及以上生产企业(须提供生产线设备采购合同或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具备DN800PE实壁管的生产能力(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供货合同及采购方验收单等证明材料)。
(2)业绩要求: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上的PE实壁管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含清单),至少一批次的管材供货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0年09月02日08时30分到2020年09月08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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