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稽查指挥管理信息化建设(主体设备及配套)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其他视频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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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新罗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9月01日 17:55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 <fmt:formatNumber type="currency" pattern="¥.0000000#"> 457.22 </fmt:formatNumber>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fmt:formatNumber type="currency" pattern="¥.0000000#"> 457.22 </fmt:formatNumber>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稽查指挥管理信息化建设(主体设备及配套) 本项目拟对税务稽查指挥管理应用系统进行完善和配套建设,实现与税务总局、省局、县(区)局的互联互通。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述服务的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供应商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等,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状况报告】;(3)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和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5)如由授权代表前来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无需提供;(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及提供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 和②中国 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报名方式如下:1、直接至 办理。2、异地 本 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23日 09点00分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邦科技(福建)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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