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13-16层)办公家具采购与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 万元,招标人为 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已落实。2.1 建设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2568号。2.2 规模: 本项目需对澜沧江综合楼13-16层办公楼进行办公家具配置,共需配置379人办公家具。13-16层房屋户型一致(平面图详见附件:16层布局图、13-15层布局图),每层建筑面积均为2157.46平方米,共计8629.84平方米。2.3 建设工期: 30个日历天。2.4 本次招标采购家具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见公告第七条;2.5 交货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2568号澜沧江综合楼。 2.6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13-16层)办公家具采购与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13-16层)办公家具采购与安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产品生产厂家近 5 年( 2015 年 01 月 0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具有合同金额大于500万元的办公家具供货业绩3个,提供合同文本彩色扫描件(须含合同首页、能反映供货产品名称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50%及以上的发票彩色扫描件、用户证明(须载明投入使用时间、使用情况评价、用户联系人及电话、用户签字盖章等)。
3.2.2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应持有国家商标注册证;具有由权威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十环)、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3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应具有稳定的生产能力,须连续生产经营家具产品10年及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具有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及用户现场安装的能力(以书面承诺或声明为准);具有足够的、稳定的人员承担本项目,提供生产厂家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制造安装人员(不低于50人)2020年社保缴纳证明。
3.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厂商(进口产品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如产品制造厂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设备制造厂商投标。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 年9 月1日 09 时00 分起至2020 年9月7 日 17 时00 分止
招标文件费:800元/标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