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曲阜热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供热扩能提效改造项目低压缸凝汽器改造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曲阜热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 曲阜热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是北京北重汽轮电机有限公司设计制造的超高压中间再热三缸三排汽抽汽冷凝式225MW机组,本工程计划于2020年10月1日至11月10日对A、B排汽口对应的凝汽器部分进行改造,主要改造方案为凝汽器基础及壳体不动,低压缸与凝汽器连接方式不变,对凝汽器管束的布置方式、管板、隔板、水室、循环水管等进行优化设计与改造,换热管采用TP316L材质,同时为确保凝汽器循环水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对凝汽器外部表面、内部水室进行防腐,以保证凝汽器不发生锈蚀,满足供热期和非供热期背压不同工况运行要求;凝汽器改造完成后,并对1号机组真空系统严密性进行检漏处理,实验数据优于真空严密性合格指标小于或等于200Pa/min,达到小于或等于170Pa/min。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曲阜热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供热扩能提效改造项目低压缸凝汽器改造【重新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投标人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至少具有2台135MW等级(包括同等级容量)及以上火电机组凝汽器供货业绩,其中至少1台为高背压供热改造且投产业绩。
要求随投标文件提供合同主要内容扫描件等资料,每个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机组容量、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投运证明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页面。
3.2.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凝汽器设备厂家为联合体牵头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9月1日9:00起至2020年9月10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0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