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沣东华能热力有限公司西安地铁五号线和平村车辆段用户换热站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西安沣东 热力有限公司西安地铁五号线和平村车辆段用户换热站总承包工程招标,招标人为西安沣东 热力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西安沣东 热力有限公司西安地铁五号线和平村车辆段用户换热站总承包工程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西安地铁五号线和平村车辆段位于昆明路以南,纬一路以北,科源五路以东,西环墙工业园区路以西。项目区周围均为新修城市主干路,交通运输便利。根据项目开展情况,现需进行该项目用户换热站总承包工程的招标工作。
2.2招标范围
施工范围:
建造用户换热站一座。换热站供热建筑面积约8.4万㎡。2套换热机组,散热器低区设计负荷11528kW(含取暖层高),散热器高区设计负荷594kW(含取暖层高)。一套智能泵送机组。
工作内容:换热站建设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及其配套附件的采购、供货、安装施工(含工程协调)、试验、检验、调试、消缺、培训、技术服务、整套设备启动试运、竣工验收及整套设备移交前的设备保管工作,以及最终交付生产投运及质保服务等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进行的所有工作,并配合完成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最终交付业主单位使用。
具体以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招标图纸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
3.2 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本次投标选用的板式换热器应具有该生产厂家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且唯一的授权证明文件,该板式换热器生产厂家具有板式换热器产品安全注册证(A3级及以上),上述所有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3项类似换热站供货或安装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所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安装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及板式换热器生产厂家均应通过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需具备开具9%建安类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质,需提供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承诺本标段总承包工程全额费用开具9%建安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8或2019年财务审计报表且利润总额不能为负。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提供银行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相关资信证明文件。
6)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20年09月01日9:00至2020年09月07日17:00(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费:(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超出购买时间不予发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