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山东半岛南4号海上风电项目220kV陆缆及附件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山东半岛南4号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山东省海阳市南侧海域,场址范围约45.56km2 ,离岸距离约29-32km,水深约29m~31m。
2.2规模:300MW。
2.3建设工期: 24个月。
2.4本次招标采购设备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连接本工程220kV海陆缆接头井至陆上运维中心用的13.2km 220kV陆缆(1×400 127/220kV)及其附件,包括终端(含插头和插座)、中间接头、电缆接地箱等(详见技术规范)。
2.5交货地点: 半岛南4号海上风电陆上运维中心招标方指定位置,车板交货;
2.6交货期: 交货日期为合同签订后90天(实际交货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山东半岛南4号海上风电项目220kV陆缆及附件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山东半岛南4号海上风电项目220kV陆缆及附件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山东半岛南4号海上风电项目220kV陆缆及附件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二)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5年1月1日起,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220 KV及以上电压等级单相截面积400mm2及以上且不少于5个电力项目的投产业绩,须提供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9月2日9:00到2020年9月14日17:00。
招标文件费:1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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