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0度供暖期尿素采购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河北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自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尿素采购1500吨;石家庄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自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尿素采购530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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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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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供暖期尿素采购 |
2020年11月1日-2021年3月31日供暖期尿素采购 |
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0年供暖期尿素采购】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合法的经营范围,必须是具有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应包含尿素生产(或销售)。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制造商必须是招标货物的专业生产厂家。
4.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必须具有不少于3个尿素采购合同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的详细内容。(业绩证明文件应提供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业主联系方式等,能够清楚显示项目的名称、规模、时间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8-31 17:00到2020-09-08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8-31 17:00到2020-09-08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