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CBZJ-20201006G
公布日期 : 2020-09-02
项目概况
宁波市鄞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医用设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注册后直接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 )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9月24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BZJ-20201006G
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医用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元):935000.00
最高限价(元): 标项一(液相色谱仪、无管式净气型危化品柜、酸碱柜)485,000.00;标项二(全自动医用PCR分析系统)45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液相色谱仪、无管式净气型危化品柜、酸碱柜
数量:一批
预算金额(元):48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泵/溶剂管理系统,要求四元梯度泵,具体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全自动医用PCR分析系统
数量:一批
预算金额(元):4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系统使用实时定量PCR技术来完成诊断的目的。患者样本的核酸提取、扩增和检测在同一个处理单元中自动完成,整个系统包含处理单元和电脑,具体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列入“ 、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采购代理机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标项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9月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 /)
方式:供应商注册后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9月24日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 【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开标时间:2020年9月24日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 【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2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2.3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2.3.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3.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3.3投标文件制作:2.3.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 2.4供应商委派的代表须佩戴口罩、出示“绿码”,在完成备份投标文件和人员信息登记后立即离开(若疫情结束,供应商无须离开)。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需提供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 2.5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2.6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 ,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7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 【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8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或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 2.9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2.10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供应商代表需持绿色“甬行码”、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投标文件开启现场提交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启现场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文件开启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同时开启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供应商参与投标文件开启过程,请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告知微信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鄞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bbidd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