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包头第二热电厂#4机组(300MW)3号给水泵提效改造工程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包头第二热电厂#4机组(300MW)3号给水泵提效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包头第二热电厂#4机组(300MW)3号给水泵提效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包头第二热电厂厂区内
2.3招标范围:给水泵芯包及筒体改造,旧泵及连接管路的拆除,改造后给水泵及连接管路的安装;前置泵、液力耦合器、出入口阀门及逆止阀、最小流量阀、中间抽头门及测量装置的更换、安装、调试;给水泵改造前及投运后出具有资质的试验方的性能试验报告。
2.4工期:给水泵设备改造工期90天,安装工期7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 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3.2.1.1接受代理商投标,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所投进口品牌给水泵的唯一授权书。
3.2.1.2投标方必须是进口品牌水泵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投标方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所报进口设备的国外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证明。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本公司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火力发电厂类似给水泵增容提效的业绩证明2份(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少于2份为不合格。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该品牌国内总代理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火力发电厂类似给水泵增容提效的业绩证明2份(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少于2份为不合格。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 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09月03日9:00时起至2020年09月1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