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山东公司发电机组智能评级系统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山东公司发电机组智能评级系统建设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发电机组评级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生产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客观性和规范性、提高生产管理精细化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发电机组评级工作和山东公司三届三次职代会暨年度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 “六个深化提升”“两个更大突破”战略任务落实,紧紧围绕“在集团区域公司、山东发电企业双领先”的目标定位,以对标管理为载体,以设备精细化管理为手段,通过发电机组评级,加强生产经营成果的量化分析、科学研判与准确把握,促进电力企业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为进一步完善机组评级工作,提高效率、加强管控,提高评级结果的可视化程度和辅助决策作用,实现过程管理,建立评级常态化机制,公司成立发电机组评级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专业小组,协同信息部门,实现机组评级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2.2 招标范围:开发 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发电机组智能评级系统。主要包括各类评分项的数据集成和采集,各类评分规则的维护与管理,根据各评分规则自动计算各机组评分值,实现对评分项的评分调整,最终实现评分结果的因素分析和可视化展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管理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等相关内容,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电力或其他能源行业数据中心或大数据类相关系统项目已实施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及能够证明业绩的页面)。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9月3日9时至2020年9月14日17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