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增容改造项目管道、管件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增容改造项目管道、管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2.2 规模: 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增容改造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有:对#3、4机组进行低压缸零出力供热改造,对中低压联通管进行改造,采用完全密封的液压蝶阀切除低压缸原进汽管道进汽,增设旁路管道向低压缸通入少量的冷却蒸汽,由中低压联通管增加一根DN1000的采暖抽汽管道至新建供热首站;按供热能力1500万平方米规划供热首站一座,建于原一期机组主厂房,本期建设供热能力800万平方米,设3台热网加热器、3台热网循环泵及其配套系统;新建2根DN1400的热网循环水供、回水管道,自新建热网首站接至厂外热力管网。
2.3 建设工期: 2020年10月31日项目完工
2.4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详见技术规范
2.6 交货地点: 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现场
2.7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25天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3项管道供货业绩(涵盖DN1000及以上),且至少1项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要求随投标文件提供合同主要内容扫描件,每个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管径、签字盖章页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页面。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螺旋缝埋弧焊钢管)A1级,具有压力管道元件(钢制有缝管件)B1级及以上资质;或提供具有以上资质的管道和管件生产企业的销售授权或销售许可。如为2019年6月1日之后新取证或换证,按新标准执行。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9月3日9:00起至2020年9月12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