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发电 现货交易辅助决策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现货交易辅助决策系统建设项目已由山西发电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
2.2 项目概况:随着电力现货市场工作的进一步推进,为扎实开展工作,山西公司发电有限公司拟建设电力现货市场辅助决策系统满足省公司、电厂和营销公司的需求:一是助力省公司的区域管理,实现省公司经营计划管理、经营分析等管理功能,规范各主体的交易行为;二是实现发电厂中长期电力交易决策、现货电力交易决策,提高发电利润;三是实现省公司中长期交易决策、电力市场报价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提高营销公司交易管理及售电利润。
2.3 计划工期:总建设周期为合同签订后 12 个月,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依据集团信息化规划和标准化体系,结合山西省电力现货市场进展实际情况,建设一套集成省公司管控、发电厂电力交易决策分析、营销公司交易决策分析等模块的现货交易辅助决策支持系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的资质及其他要求
3.1 公共要求:
投标人财务信誉不能出现如下情况(以下要求需要提供相关截图或相关部门证明文件或者自证文件):
(1) 被列入公司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的(包括被列入黑名单、停止采购和停 止授标名单的);
(2) 对于施工和服务采购,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 黑名单”或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
(3) 采购的同类施工、设备物资以及服务等,在近三年内发生过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责任事故等级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且未被撤销的;
(5) 在信用中国官网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6) 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被列入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或者在企业诚信中有不良记录的,或者在个人诚信有不良记录的;
(7)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8) 财务账户以及主要资产被冻结、查封的
(9) 无国家或行业协会强制要求的生产、施工、制造以及服务等有效特殊许可的;
( 10 ) 为 他 人 提 供 担 保 的 , 且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净 资 产 总 额 的 ( 查 询 网 址 :当地企业信息网);
(11) 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且不能提供已经履行完毕相应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
(12) 未如实陈述上述要求内容的;
3.2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2.1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范围需包括本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相关内容)。
3.2.2 投标人所投标产品须满足网络安全国产化要求。
3.2.3 投标人近三年内承担至少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金额不低于 200 万。
3.2.4 投标人提供 CMMI3 认证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 年 9 月 2 日至 2020 年 9 月 14 日下午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