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科技楼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科技楼位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南路169号,建筑面积约12720.38平方米,主楼为九层框架结构,主楼有南、西两个出入口,该主楼西侧有一后院(主要存放自行车),主楼南面有停车位16个。
主楼设有2部客梯,办公室52间、会议室 3间、多功能厅、综合球场等。一楼设有中控室(含安防监控、消防监控、配电室);楼内为挂式采暖。水泵房、排风泵、消防设备均在副楼地下室。主楼南门设有门岗,南门、后院入口为24小时值班。主楼内外均设有24个远红外摄像头。
科技楼由内蒙古蒙电 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中国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共同使用,内蒙古蒙电 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委托内蒙古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科技楼物业服务进行招标。
本项目采用统一招标,分别签订合同的方式。中国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每年固定物业服务费两万元,剩余费用由内蒙古蒙电 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和内蒙古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按各50%的比例分摊。
服务期:本项目招标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履约期间招标方可以对上年度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招标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招标范围:物业服务包括服务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保洁、前台接待及会议服务、安保服务与管理、工程维修与管理(含水电暖、消防、强、弱电等设备)、楼内公共区域花卉养护。服务总人数不少于17人。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物业管理内容。
2、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5份合同内容包含办公楼(写字楼)物业服务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09月03日9:00起至2020年09月11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