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发电有限公司2021年度脱硝用液氨采购 招标公告(二次)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广西钦州市钦州港果鹰大道1号
2.2招标范围:脱硝用液氨采购,3400吨,纯度≥99.6%;详见供货要求。
2.3标段划分:1
2.4交货地点:广西钦州市钦州港果鹰大道1号
2.5交货期:从2021年06月01日起开始供货,周期约12个月。预计供货总量约3400吨(最终供货总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每次交货数量以买方实际需求为准,卖方在接到买方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到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
3.2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制造商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括危险货物运输2类3项)或与持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括危险货物运输2类3项)单位签订承揽运输协议;
3.3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近三年内(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液氨产品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及签字盖章页);
3.4投标人其他要求:1)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曾骗取中标、串标或严重违约;2)投标人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重大及以上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3)未被禁止投标或限制投标的;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4日15时至2020年9月10日15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