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项目标号:POWERCHINA-0305/024-20161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电建路桥集团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G219线阿合奇县至八盘水磨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一标段工程使用的水泥材料,采用统招、分签、分付的原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结算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G219线阿合奇县至八盘水磨公路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一标段(K172+000-K356+000)设计标准为二级公路,路线长192km。本标段从阿合奇县至哈拉峻乡依次划分4个施工分部,一分部承担K172+000-K227+000段施工任务,二分部承担K227+000-K274+000段施工任务,三分部承担K274+000-K287+000段施工任务,四分部承担K287+000-K356+000段施工任务(以上标段划分为暂定桩号,最终以实际划分为准)。
2、竞标范围:本标段水泥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包件1(K172+000-K227+000):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 42.5 | t | 20000 | 袋装 |
2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 42.5 | t | 58000 | 散装 |
3 | 高抗硫酸盐水泥 | P.HSR42.5 | t | 1400 | 散装 |
4 | 合计 | - | t | 79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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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2(K227+000-K274+000):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 42.5 | t | 36446.06 | 散装 |
2 | 中抗硫酸盐水泥 | P.MSR42.5 | t | 1471.46 | 散装 |
3 | 合计 | - | t | 3791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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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3(K274+000-K287+000):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 42.5 | t | 60500 | 散装 |
2 | 中抗硫酸盐水泥 | P.MSR42.5 | t | 5 | 散装 |
3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 42.5 | t | 4000 | 袋装 |
4 | 硅酸盐水泥 | P.I.52.5 | t | 8100 | 散装 |
5 | 合计 | - | t | 72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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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4(K287+000-K356+000):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 42.5 | t | 42000 | 散装 |
2 | 高抗硫酸盐水泥 | P.HSR42.5 | t | 2176 | 散装 |
3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 52.5 | t | 1500 | 散装 |
4 | 合计 | - | t | 45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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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量仅为投标文件参考数量,招标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以实际采购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采购量、供货品种、供货时间等发生改变,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开始至工程完工结束(预计供货时段为2020年8月30日至2023年6月19日),按买方的需求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 竞标人需充分考虑运输方案,若有需要可自行组织踏勘,竞标人在报价中自行考虑,采购人视为所有费用已包含在水泥综合单价中。
6、质量要求:
(1)水泥性能指标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GB748-2005)的规定,测试方法符合JTG E30-2005的规定,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测方法符合GB/T 1346-2011、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GB/T 17671-1999、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GB/T8074-2008的规定。水泥的细度、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抗压、抗折)符合相关技术标准。(2)以上标准均以国家发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竞标包件标的物(普通硅酸盐水泥、高抗硫酸盐水泥、中抗硫酸盐水泥、硅酸盐水泥)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各1份。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如: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销售合同、品牌代理证明材料等),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竞标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3年内(2018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提供资料须包含合同数量和合同金额)。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一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5、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6、报价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并针对本项目出具相应承诺函。
7、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