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山铁塔综合生产用房智能化项目(招标编号:ZSTT-ZB-2020-005),
1.招标范围
1.1 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约为209.52万元人民币(含税)。
1.2 招标范围:中山铁塔综合生产用房智能化项目,包括:综合布线、安防监控、机房工程、会议系统等弱电智能化内容。
1.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算。
1.4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为60个日历日(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之日起计算,至取得发包方签发的验收合格备案证日期为止)。
1.5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工程款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方式确定。综合单价和总价包括施工设备、管理费、施工用水电费、保险、材料费(包括主材、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人工费、机械费、材料检测费、夜间施工费、赶工等各种措施费、与其他工种的配合费用、利润、税金及各种政策文件等规定承包商应交纳的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本工程不再另行计算二次搬运费,所有搬运费均已包含在单项综合报价内。
1.6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
2.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自 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其中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为准)具备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办公楼、写字楼同类智能化项目)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含)人民币。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如包含在其它项目中,需单独列出同类项目业绩金额和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其中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合同和订单,以订单金额为准)。资料不全,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不予认可。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9月4日16时00分至2020年9月9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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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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