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 无锡市 仓配部业务外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WKWX202008044,
1.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1.1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中国邮政集团 无锡市 仓配部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拟将仓配部业务外包给1-2家中标人。业务外包全程包含汇单、拣货、质检、称重、卸货、上架等环节。具体技术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项目预算:含税2000万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工作 分别位于无锡市新区锡协路165号(长三角仓)、无锡市新区墙宅路1号丰树物流园(丰树仓)。工作地点具体安排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工作时间:以实际生产为准,工作时间严禁外出。
质量标准:按照作业要求完成全环节操作,不得影响业务质量。每月对中标人进行KPI评分(KPI评分表见附件1)。若连续三个月得分低于85分的中标人,招标人有权解除与其的合作关系。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按不同岗位与不同业务类型进行限价,投标人按分项进行报价。投标人每项投标报价高于每单最高限价(元/单)(含税)、每增一件最高限价(元/件)(含税)、每人每小时费用最高限价(元/小时)(含税)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
岗位 |
岗位描述 |
单位 |
每单最高限价 (元/单)(含税) |
每增一件最高限价(元/件)(含税) |
报价得分权重占比 |
1 |
拣货 |
按照拣选单指引将商品从库区里拣出放到拣货暂存区,等待质检。 |
单 |
0.2 |
0.02 |
20% |
单项权重90% |
单项权重10% |
|||||
2 |
质检 |
将拣好的货,准确、及时的进行扫描包装,贴好运单,产生包裹。 |
单 |
0.48 |
0.05 |
30% |
单项权重90% |
单项权重10% |
|||||
3 |
临时工 |
小时 |
每人每小时费用最高限价(元/小时)(含税):17.5元/小时(含税) |
50% |
备注:年货节、38大促、618大促、双9大促、双12大促按照日常报价上浮15%,双11大促按照日常报价上浮45%。各阶段时限与上浮值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但不仅限于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支出、安全保险、劳保福利、交通、住宿、用餐、社会保险、公积金等一切费用。投标人须将各项费用考虑在报价范围内,招标人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应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惩戒黑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的清晰截屏图片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须具有经批准可以为本项目提供人员服务的能力,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4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税务局开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复印件或其他能有效证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5投标人须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能力,具有一年及以上与本项目相关的业务服务外包管理经验,须提供2017年07月01日至2020年07月31日期间签订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业务服务外包相关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合同关键页必须体现:合同名称、服务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等;须提供合同原件备查。提供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须清晰可辨,否则将不予认可。
2.6投标人若中标后,须能提供不少于总人数3%以上的管理人员到现场工作,主要管理人员应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与中标人已经建立1年以上(含)正式劳动关系,合同履行前须提供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等证明材料。须提供包含上述内容的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与招标人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存在违背商业规则、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拖欠工人工资、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的;
(8)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有生产安全、劳动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近三年有被法院判处负法律处罚责任的诉讼案件。
2.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9月07日至2020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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