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贵州省第六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0年贵州省第六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招标编号:ZTZB-2020-179),建设资金自筹,资金已落实。本招标项目的 请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按以下要求 (资格审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0年贵州省第六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
2.2、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包含的专业为:传输线路、无线网络等。本次采用框架+订单形式,预估金额1135万元人民币(含税),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2.3、工程设计服务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规范验收标准》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符合相关专业设计规范要求,指导工程实施,控制工程投资。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2.5、项目类别:通信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服务。
2.6、项目实施地域:铜仁、黔南
2.7、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1名,份额100%。
2.8、最高限价:本次招标对以(计价格[2002]10号)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作为标准进行取费的所有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无线网络折扣最高限价为6.0折,传输线路折扣最高限价为7.5折,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否决投标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等,必须具有审计机构公章、清晰完整),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2020年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基本
(3) 需同时具备有效的:
1)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证书;
2)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4)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或以往自身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等);如为其它纳税人,须提供以往由税务机关代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复印件)。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5.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9月08日9时00分至2020年09月15日17时0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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