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日照热力有限公司2020年热量表远程抄表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批复资金,招标人为 日照热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热量表远程抄表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日照市
2.2 规模:本项目为 日照热力有限公司2020年热量表远程抄表项目。主要包括约4.1万户热量表远程抄表采集器、电能表及其它配套材料(电力电缆除外)的采购。
2.3 建设工期:60天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名称为2020年热量表远程抄表项目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电池供电采集器1720套、市电供电采集器825套、电能表825块等设备及辅材(电力电缆除外)
2.6 交货地点:山东省日照市
2.7 交货期:6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提供所投采集器生产厂家的正式授权,采集器生产厂家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至少3项远程热量表抄表项目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要求随投标文件提供合同、技术协议主要内容扫描件等资料,每个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页面。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采集器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正式授权。制造厂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厂商投标;同一制造厂商授权不同代理商投标的,按照购买招标文件先后顺序,只接受先购买招标文件的代理商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9月7日9:00起至2020年9月16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