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宪梓公园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梅县宪梓公园项目 已由 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县区发改审【2020】38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梅县区(扶大)园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拟在扶大建设宪梓公园,占地485亩,整个公园分为两个部分,北片区和南片区。具体包括:公园广场(用地面积6203.87 平方米)、公厕、绿化、照明、给排水、入口牌坊、广场停车场、登山步道(宽1.5米,长约1700米;台阶道宽2.4米,长约800米)等 ; >2.2 招标范围: 建安工程(具体按设计文件及工程清单内容) ; >2.3 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 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 >投标人投标登记前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建筑企业和企业人员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省外企业及拟派 >项目管理其他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其他主要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项目技术负责人1 人(具备市政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安全员1人(建安C 证)、质量员或质检员1人、施工员1人。 >3.2信誉要求:①自2020年3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 >② 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④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⑤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⑥没有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5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已在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派项目经理 须是本单位在 >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并未被锁定。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网上登记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 月 9 日至 9 月 15 日 ,每天上午9:30 ~11:30 ,下午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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