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60/17-QT-02)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甘孜州白玉县、德格县、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江达县
一、招标条件
金沙江上游波罗水电站建设使用林地、草地报征相关专题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一)电站概况:
金沙江波罗水电站位于四川省与西藏自治区交界的金沙江上,为金沙江上游干流梯级规划“一库十三级”中的第6个梯级电站,其上一梯级为岩比水电站,下一梯级为叶巴滩水电站。工程区域河段左岸为四川省的甘孜州白玉县、德格县,右岸为西藏自治区江达县。电站采用坝式开发,正常蓄水位2989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6.22亿m3,死水位2984m,死库容5.36亿m3,具有日调节性能,装机容量920MW。
本招标项目为金沙江上游波罗水电站建设项目用地报征相关专题技术服务标。根据《金沙江上游波罗水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施工总布置规划专题报告》和《金沙江上游波罗水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正常蓄水位选择专题报告》,建设征地面积约为21.95 km2,其中陆地约14.42 km2、水域约7.53km2。征占用林地总面积16340亩,征占用草地总面积2202亩。
(二)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60/17-QT-0201 | 建设使用林地、草地报征相关专题技术服务 | 金沙江上游波罗水电站工程涉及四川、西藏两省(区)的建设征地(永久征收和临时征用)及影响区范围的林地、草地 | 500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建设使用林地、草地报征相关专题技术服务】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核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资质。
3.近6年(2014年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水电站、铁路或者公路工程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和林业采伐作业设计报告编制技术服务业绩不少于2项。
4.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单位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9-09 11:30到2020-09-15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9-09 11:30到2020-09-15 17:00。 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 九、 地 联 系 电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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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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