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邑白彦风电场100MW工程、 新泰禹村风电场100MW工程委托档案整理及配合验收服务项目招标人为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白彦镇、泰安市新泰市禹村镇。
2.2 服务内容: 平邑白彦风电场100MW工程、 新泰禹村风电场100MW工程委托档案整理及配合验收服务项目。
2.3 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本期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工作通过结束。若在此工期内,甲方没有通过档案专项验收,乙方应延长服务期限,直至甲方通过档案专项验收。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建设过程中全部资料收集、整理、组卷、归档、分发工作;包括项目前期文件、往来函件、设计资料(含图纸)、招投标文件、合同、施工及监理文件、专项验收资料、设备资料、竣工图、影音影像资料等;数字化处理上传华能档案系统;负责参建单位和建设单位的档案培训指导;协助项目通过华能集团和地方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专项验收,中标人分别于华能平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华能新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档案咨询或档案整理或相关技术推广服务等内容。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项档案管理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证书(档案管理专业)或具有国家档案局颁发的副研究馆员及以上资格证书(档案管理专业)或具有国家电网公司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颁发的研究馆员资格证书(档案专业)。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20年09月09日9:00时起至2020年09月1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费: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