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他说明
1.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
公司目前使用的OA办公系统由集团公司负责统一建设,并由同一供应商提供服务。为保证本次拟增加的OA服务模块与现有的OA办公系统功能配置一致,需由原OA供应商继续提供服务。符合集团《采购管理制度(试行)》(二)“为了保证采购项目与原采购项目技术功能需求一致或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
2.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
供应商
3.公示期期限: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16日,公示期间,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需求人或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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