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鲁南化工
30万吨/年己内酰胺项目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二标段)施工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YK2020B103Q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兖矿鲁南化工 30万吨/年己内酰胺项目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二标段)已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各种批件已经办理完毕,已具备开工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 建设 主要包括PSA制氢、焚烧装置、冷凝液精制、事故火炬、全厂供电、全厂电信(含各装置区电信,其中不含各装置区的火灾报警系统)、氮气压缩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综合控制室、全厂外管等安装工程施工,包括相应的试压吹扫、单体试车、配合联动试车等相关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计划工期: 2020年10月15日-2021年5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以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3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4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围标、串标、骗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有机械、人员、技术和财务能力。上传的资质和证明文件应真实有效,签订合同时必须携带原件验证,若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合,取消中标资格。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业绩要求: 近三年(截止2019年12月31日)相同或相近工程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采购、施工的能力。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原件扫描件或不真实的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5. 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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