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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海关金水路办公区办公楼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0-09-1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郑州海关金水路办公区办公楼改造项目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行政区域郑州市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郑州海关金水路办公区办公楼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
行政区域 郑州市 公告时间 2020年09月09日 20: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102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4 建设内容:郑州海关金水路办公区办公楼改造项目,主要包含缉私业务技术用房装修改造、金水路办公区基础修缮、金水路办公区9-16层消防改造、金水路办公区中央空调改造内容;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施工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第1标段:缉私业务技术用房装修改造项目;
第2标段:金水路办公区基础修缮项目;
第3标段:金水路办公区9-16层消防改造项目;
第4标段:金水路办公区中央空调改造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要求(具备施工条件情况下):第1标段:90日历天;第2标段:90日历天;第3标段:45日历天;第4标段:4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优先采用国内货物、工程及服务。
4.2.优先采用节能产品。
4.3.优先采用环境标志产品。
4.4.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
4.5.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
4.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本项目。
(具体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近三年度财务状况报告(2017、2018、2019年度),2020年以来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3.2投标人资质要求:3.2.1 第1、2标段:(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的社会保险证明(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3)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不少于300万元的装修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2.2 第3标段:(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的社会保险证明(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3)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不少于100万元的消防或消防改造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2.3 第4标段:(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的社会保险证明(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3)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不少于100万元的中央空调安装或改造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3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须提供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中国”网 )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3.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海关金水路办公区办公楼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2.2 招标编号:DCZBHT-2020-3230;
2.3 建设
2.7 工期要求(具备施工条件情况下):第1标段:90日历天;第2标段:90日历天;第3标段:45日历天;第4标段:45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近三年度财务状况报告(2017、2018、2019年度),2020年以来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 第1、2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的社会保险证明(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不少于300万元的装修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2 第3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的社会保险证明(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不少于100万元的消防或消防改造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3 第4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的社会保险证明(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不少于100万元的中央空调安装或改造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须提供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中国”网 )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优先采用国内货物、工程及服务。
4.2.优先采用节能产品。
4.3.优先采用环境标志产品。
4.4.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
4.5.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
4.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本项目。
(具体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信息
5.1 
5.2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提交的资料;
(3)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合同;
(4)信用中国、中国 网页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页面,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其他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要求复印件盖公章的除外),并留存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3 招标文件费用: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9月30日9时30分 ;
6.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开标地点):大成工程咨询 会议室(郑州市经三路纬五路广汇国贸A1213 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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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of.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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