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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广播电视大厦一号演播厅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0-09-1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宿迁市广播电视大厦一号演播厅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品目 货物采购单位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宿迁市广播电视大厦一号演播厅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品目

货物

采购单位 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0年09月09日 18: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 (二)(三)预算金额:15800000.00元
(四)最高限价(如有):15800000.00元
(五)采购需求:宿迁广电大厦位于江苏省宿迁市运河文化城开发区内,东侧面临发展大道,北侧面临规划道路棕榈路。为了适应广播电台技术及业务发展需要,提升行业竞争力,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1号演播厅设计为多功能演播大厅,宿迁广电大厦作为市级宣传重要场所和文化品位的重要窗口,可以为量身打造的综艺节 目、艺术团体提供功能齐全、视听优良、技术先进、设备完善的现代化电视场所。
因此演播厅需要满足以下三种功能模式及相应的节目表演要求:
1、电视剧场模式--可举办大、中型规模舞台剧,情景专业剧目,团体歌舞晚会等节目;
2、演播厅模式--可举办大、中型综合文艺类电视节目录直播;
3、会议模式--可举办大、中型政府工作会议、人民代表大会、相关报告会议等。
围绕这三种表演模式,结合现有建筑结构空间,需要设计和配置满足但不仅限于这三种模式功能配套的舞台舞台机械及幕布、电动座椅和声学装修等整体系统。详见采购需求及清单。
(六)合同履行期限:80日历天
(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八)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2020年3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及评标办”内容。
四、投标人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 、江苏 。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评审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采用最低价评标价法的,评价结果为三星的给予1%的价格加成,评价结果为二星的给予2%的价格加成,评价结果为一星的给予3%的价格加成。由于系统正在建设中,所有供应商均暂按四星进行评审。
五、
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 电子服务平台( /)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找到本项目 供应商成功 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二)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需申领CA锁,可通过宿迁市 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本项目共分一个包。供应商参与多个包投标的,应按包分别 供应商未按要求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0日09:30:00
(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宿迁市 (以下简称“ ”),逾期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
□现场开标。开标地点为宿迁市 开标厅(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具体房间详见开标区导示牌)。
√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宿迁市 电子服务平台(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七、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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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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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of.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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