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霞浦核电项目2020-2022年安保项目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霞浦核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2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24个月,2020年10月-2022年10月。
2.3招标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委托一家有资质、有业绩、有实力、有人员的安保服务公司负责华能霞浦核电工程现场及其他相关区域的保安队伍管理及各项保卫工作。
安保公司须依据业主的要求,熟悉施工现场。为现场各出入口执勤检查、边界巡逻、治安交通监查、突发事件处置以及协助出入证件管理等工作提供服务,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灾害救援处置等工作,保障霞浦核电所属区域内人、财、物的安全,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安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2.2.投标人须提供3项企事业单位安保业绩,合同签订日期为2017年1月1日之后且合同金额大于50万元,(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9月10日9:00起至2019年9月18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