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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吉山村全面改造项目公开选择合作企业公告

   日期:2020-09-1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根据天河区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吉山股份合作经济联社(以下可称交易发起人或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 对广州市天河

根据天河区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吉山股份合作经济联社(以下可称“交易发起人”或“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 对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吉山全面改造项目公开选择合作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改造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

(二)项目

(三)项目片区居民情况:居民3676户,户籍人口10010

(四)项目土地房屋现状:

总用地面积(公顷)

集体土地134.76公顷

房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改造范围内总建筑面积219.45万平方米

改造方式

采取全面改造方式,改造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用地;本项目用地手续完善后,采用划拨/协议出让方式供地(以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意见为准),合作企业按照经批准的改造方案及相关规划要求拆除重建实施改造

具体基础数据详见《吉山村基础数据调查成果》 /thdt/tzgg/qtgg/content/mpost_6438767.html?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0

(五)项目改造规划条件:以政府批复的用地规划条件为准。

二、合作项目内容

(一)本项目通过公开方式选择合作企业确定为竞得人,负责对交易发起人提供的城中村项目进行全面改造,改造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用地,包括为交易发起人进行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含补偿安置方案)、向政府部门申请并获得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含补偿安置方案);协助交易发起人进行相关表决,协助交易发起人清理、解除村集体原有的涉及本项目更新改造的各类经济合同等相关工作;协助交易发起人与被补偿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负责动迁工作;承担本项目改造所需一切资金;负责发放本项目相关货币补偿款、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搬迁奖励费等费用;负责复建安置区的建设、配建市政及公建配套设施按规定移交政府、取得融资地块建筑面积开发建设及经营等权利。

(二)本项目改造投资估算(改造总成本)约为206亿元(改造总成本具体金额以政府最终批复方案为准),竞得人须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项目复建安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21号)、《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关于印发天河区旧村全面改造项目复建安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穗天住建园发〔2020〕69号)等规定,将复建安置资金存于行政主管部门、交易发起人、竞得人及监控银行等共同设立的监管账户。融资地块协议出让具体价格标准及协议出让时点按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核准要求执行。竞得人负责所有改造成本及资金投入,自行承担和享有开发经营风险和收益,交易发起人不承担开发经营风险和收益

(三)根据项目基础数据成果内容,竞得人应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报批等手续。

(四)本项目改造采取全面改造方式,竞得人应优先进行复建安置房建设,确保按时安排村民回迁;同时,根据行政主管部门批复要求,竞得人应严格按照《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吉山村全面改造项目合作协议》(下称“《合作协议》”)妥善开展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交易发起人及改造范围内村民按照《合作协议》享有拆迁安置、经济补偿等相关权益,不承担开发经营风险和收益。

(五)交易发起人负责协助竞得人动迁并与被补偿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协助竞得人办理集体用地转国有用地有关申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改造方案、规划、建设、不动产登记等各种审批手续;协助竞得人依法取得融资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负责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生效后,确认安置房建筑方案(含安置房户型);配合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搬迁奖励费等费用的发放工作;负责协调被补偿人、承租人以及项目土地相邻方的矛盾及纠纷,尽力排除阻碍本项目开发的干扰因素;负责清理、解除村集体原有的涉及本项目更新改造的各类经济合同等相关工作,因此所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负责安置房的分配等其他相关工作

(六)为推动本项目前期工作,交易发起人已为本项目垫付、支付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数据调查费、土地勘测定界费、策划方案编制费、完善历史用地手续所需费用等,该部分费用将由竞得人负责归垫,具体费用数额以交易发起人与竞得人双方最终结算确认的实际金额为准,该部分费用将纳入本项目改造成本,须由竞得人负责支付。发起人为本项目聘请的法律顾问、第三方技术咨询机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村民小组、监理单位等所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具体费用数额以交易发起人与竞得人双方最终结算确认的实际金额为准。上述已发生或实际支付的费用,竞得人须在签订《合作协议》并收到支付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支付给交易发起人。

(七)为顺利推进本项目各项改造工作,有效解决吉山村集体物业租赁到期后的处置问题,对合同租赁期满的集体物业,由权属单位负责收回,暂停三资交易,由交易发起人提供资金作村民分红之用,该部分费用(含利息)将纳入本项目改造成本,须由竞得人负责支付,具体费用数额以交易发起人与竞得人最终结算确认的实际金额为准,竞得人须在报名时就同意对该部分费用(含利息)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及处理方式等事宜出具《承诺书》。竞得人须在签订《合作协议》并收到支付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向交易发起人支付。

(八)竞得人需按市城市更新政策“先行建设复建安置房、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并优先移交投入使用”的要求,在建设方案、改造方案经天河区相关部门审核认可后,优先完成片区范围内铁路公园、生态公园建设和儿童公园升级改造工作,并于2023年底前完成天河区风水涌河道整治工程。改造完成后按规定无偿移交有关部门,并接受各项目对应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产生的相关费用纳入改造总成本,资金实行专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九)竞得人需按照天河区政府关于吉山村改造的工作部署,自竞得人与交易发起人签订《合作协议》后,于2020年9月底前启动本项目清拆工作,2020年需完成30万㎡的拆除任务,产生的临迁费、拆卸费、清退费等费用纳入改造总成本。项目具备条件后,如核实认定因竞得人原因,超期2个月未按要求完成拆除任务,村集体应按规定启动竞得人退出程序。

(十)竞得人与交易发起人签订《合作协议》后,按程序支付基础数据核查费用、融资地块楼面地价评估费用等财政资金。

三、交易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注:a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至少有一方需具备该条件b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为准)。

(二)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验资报告为准)。

(三)申请人为上市公司,总资产不低于400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或总权益)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且不低于项目改造总成本(注:a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至少有一方需具备该条件b以上一年度上市公司年报的综合资产负债表为准)。

(四)申请人(含其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达50%以上的关联公司)在近5年(自2015年8月1日至本文件发布之日)内,其房屋建筑面积累计规划验收或竣工验收超过100万平方米(注:a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至少有一方需具备该条件b以建筑面积为计算口径,按规划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记载数据进行累计计算,但同一项目数据不得重复计算)。

(五)企业信誉好,社会责任感强,近3年内(自2017年8月1日至本文件发布之日)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信用中国”(网

(六)申请人(含其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达50%以上的关联公司)应具备旧村庄更新改造经验,在广州市范围内已竣工的旧村庄改造项目不少于1个,且项目安置区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0万m²(注:a、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至少有一方需具备该条件;b、竣工项目以《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

(七)申请人(含其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达50%以上的关联公司)近2年内(自2018年8月1日至本文件发布之日),须在天河区通过公开出让方式竞得不少于1个房地产开发项目,且该项目宗地用地性质为居住兼容商务商业性质用地(R2/B1/B2)或商务商业用地(B2/B1)。(注:a、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至少有一方需具备该条件;b、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八)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单位。

(九)其他条件:

1、申请人如获得合作企业资格的,必须在取得《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吉山村全面改造项目公开引入合作企业合作改造通知书》(下称“《合作改造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与交易发起人签订《合作协议》,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2、交易发起人有权在表决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决定是否与合作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如决定不签《合作协议》的,该合作企业的合作资格取消,应在30日内退还其交易保证金本金。

3、申请人如获得合作企业资格的,必须在取得《合作改造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与交易发起人就相关前期费用及本项目合同租赁期届满的集体物业的处置费用进行结算,否则视为放弃资格,并在签订《合作协议》并收到支付通知书之日起10天内予以支付。

4、申请人如获得合作企业资格的,必须在取得《合作改造通知书》后1个月内在广州市天河区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手续。

5、申请人应具有与改造地块相匹配的产业布局或者产业导入能力(非房地产业),需优先引入指定系列榜单企业并达到以下条件:

(1)引入企业的行业地位要求

产业类型上要实现老城市新活力,优先引入高端专业服务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或者行业龙头企业、创新型榜单企业的研发总部或重点研发平台,重点发展现代商贸、金融保险、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商务服务、研发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以及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健康、养老、培训等生活性服务业。

在引入企业地位及数量方面,优先引入世界500强投资的企业1个,或者全球2000强、央企或中国500强、上市公司(含新三板创新层和精选层企业)控股公司2个,或者行业榜单及创新型榜单企业控股公司4个,或上述各类榜单企业1家整体迁入天河区。

(2)引入企业经济效益要求

引入企业的达产产值(营业收入)、税收强度等经济指标原则上不低于同地段国有储备用地引入产业项目准入条件的50%。

6、申请人需承诺按照市、区关于中学和三甲医院的规划,优先引入符合要求的教育、医疗资源:

(1)以优先引入外地优质办学资源、引入本地集团化办学、培育新的优质学校等多种途径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引入教育资源优先为名校附中,或在基础设施、人才培养、综合声誉硬件设施、软件设施、师资力量、社会声誉等主要方面达到同等条件或超过相应条件的学校。引入学校如作为民办学校的,应按照《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建设,在投入使用后原则上每年应预留不低于30%的学位作为公办招生名额。

(2)医疗资源需为复旦大学每年公布的《中国医院排行榜》医院,或广州地区优质医疗资源,或国内外知名医院。

 

7、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解释权归交易发起人。

四、本项目通过资格评审方式公开选择合作企业。交易申请人为1个或1个以上的,本次交易活动有效;通过资格评审的候选合作企业为1个或1个以上的,本次交易活动有效;若无企业申请或申请企业均未能通过资格评审的,本次交易活动即宣告终止,交易发起人将另行组织交易活动。

五、交易申请人应按照交易文件要求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本次改造项目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1亿元,交易保证金须由交易申请人支付。交易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开户

六、交易申请人按照交易文件要求及交易系统提示上传申请资料,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的,交易系统自动确认其下一环节参与资格。交易申请人须在公告规定截止前将资格评审文件送达 指定地点。递交资格评审文件截止后当即开标。

七、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 2020 09 10 日至 2020 10 26 日(45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 2020 09 10 日至2020 10 26 日17时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 2020 09 10 日至 2020 10 26 日17时

(四)现场递交资格评审文件及网上申请的纸质申请资料时间:2020 10 27 9时至 10时止;资格评审文件递交

(五)开标时间: 2020 10 27 10时

八、本次公开选择合作企业交易活动,由 发布更新改造项目公开选择合作企业的公告及交易文件,由资格评审委员会对资格评审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后,并由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吉山股份合作经济联社组织成员代表会议按相应程序进行表决、公示,择优确定合作企业。

九、 在收到表决结果2个工作日内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发起人与竞得人共同签订《成交确认书》。交易发起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日内向竞得人发出《合作改造通知书》,竞得人在取得《合作改造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与交易发起人签订《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吉山村全面改造项目合作协议》

十、合作企业退出机制

严格执行市区关于旧村全面改造政策文件中合作企业退出的相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发起人有权启动合作企业退出程序:

1.项目签订改造监管协议后,合作企业未按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2.合作企业在改造有效期内擅自终止改造合作协议,放弃投资建设的;

3.合作企业在项目公开引入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骗取项目资格,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

十一、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符合资格条件的交易申请人应于网上申请截止前通过网上交易系统( /SignOnServlet)进行网上申请。交易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二)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广州 网( /)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三)交易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项目改造情况及所列条件及全部交易文件内容,提交申请资料及资格评审文件视同对本次改造项目的情况和交易文件全部内容无异议并全面接受,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项目不接受邮寄、

(五)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

(七)本次公开选择合作企业的竞选及成员代表表决会议于 2020 10 28

10 时在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吉山村举行。

(八)潜在交易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及公开选择合作企业交易文件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吉山股份合作经济联社提出。

(九)竞得人须在本项目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至《成交确认书》发出前,向 支付交易服务费19.7万元 。具体缴纳标准详见《关于 服务费标准及相关指引的说明》,并可通过广州 网服务指南的办事指引专栏( /cms/wz/view/index/layout3/index.jsp?siteId=1&infoId=183057&channelId=89)下载获取。竞得人须在本项目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至《成交确认书》发出前,向招商代理机构支付交易服务费。具体缴纳标准以交易发起人与招商代理机构签署的代理协议为准。

(十)本次改造项目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交易文件。交易文件可以从广州 网 城市更新专栏下载获取。

十二、

(一)交易发起人

(二)招商代理机构

(三)交易机构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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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dbid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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