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潍坊 2020年昌乐、寿光、滨海、坊子等11段管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潍坊 2020年昌乐、寿光、滨海、坊子等11段管道采购项目、招标编号:2020-ZB-BDWZ-117,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潍坊 2020年昌乐、寿光、滨海、坊子等11段管道采购项目。
1.2招标内容:昌乐、寿光、滨海、坊子等11段管道采购。主要技术参数:
县区 | 道路名称 | 起点 | 终点 | 长度(米) |
滨海区 | 大九路 | 创新街 | 永康路 | 3424 |
滨海区 | 创新街 | 禧原路 | 大九路 | 2889 |
滨海区 | 河滨街 | 河滨街环路 | 5080 | |
寿光 | 东升路南段 | 马疃乡道 | 圣阳街 | 1550 |
寿光 | 潍高路丹河桥跨河 | 潍高路丹河桥跨河管道 | 380 | |
寿光 | 黄海路 | 人和大街 | 寿济路 | 1957 |
昌乐 | 潍昌路 | 朱刘东加油站 | 潍城交界 | 1070 |
昌乐 | 洪阳街 | 新昌路 | 濠景海岸 | 498 |
昌乐 | 及第中学门口顶管 | 及第中学门口 | 98 | |
昌乐 | 比德文路 | 潍昌路 | 站北街 | 1041 |
坊子 | 潍县中路 | 胶济铁路 | 潍莱高速 | 12527 |
1.3交货期:自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40日内交货。
1.4本项目划分五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县区 | 道路名称 | 起点 | 终点 | 标段 |
滨海区 | 大九路 | 创新街 | 永康路 | 1 |
滨海区 | 创新街 | 禧原路 | 大九路 | |
滨海区 | 河滨街 | 河滨街环路 | ||
寿光 | 东升路南段 | 马疃乡道 | 圣阳街 | 2 |
寿光 | 潍高路丹河桥跨河 | 潍高路丹河桥跨河管道 | ||
寿光 | 黄海路 | 人和大街 | 寿济路 | 3 |
昌乐 | 潍昌路 | 朱刘东加油站 | 潍城交界 | 4 |
昌乐 | 洪阳街 | 新昌路 | 濠景海岸 | |
昌乐 | 及第中学门口顶管 | 及第中学门口 | ||
昌乐 | 比德文路 | 潍昌路 | 站北街 | |
坊子 | 潍县中路 | 胶济铁路 | 潍莱高速 | 5 |
1.5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具体网址链接: /MSS-PORTAL/news/displayNews.do?id=97010&enString=a0af62f1b5009c69b3bd1b2253e1538f)。
1.6保质期:1年。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县区 | 道路名称 | 起点 | 终点 | 标段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含税) |
滨海区 | 大九路 | 创新街 | 永康路 | 1 | 62.7128 |
滨海区 | 创新街 | 禧原路 | 大九路 | ||
滨海区 | 河滨街 | 河滨街环路 | |||
寿光 | 东升路南段 | 马疃乡道 | 圣阳街 | 2 | 11.7627 |
寿光 | 潍高路丹河桥跨河 | 潍高路丹河桥跨河管道 | |||
寿光 | 黄海路 | 人和大街 | 寿济路 | 3 | 15.2732 |
昌乐 | 潍昌路 | 朱刘东加油站 | 潍城交界 | 4 | 16.8455 |
昌乐 | 洪阳街 | 新昌路 | 濠景海岸 | ||
昌乐 | 及第中学门口顶管 | 及第中学门口 | |||
昌乐 | 比德文路 | 潍昌路 | 站北街 | ||
坊子 | 潍县中路 | 胶济铁路 | 潍莱高速 | 5 | 79.1957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2.2投标人要求:必须具有政府相关部门批复的管道建设或产权证明材料(能够说明规划、批复或与政府合作的区域或道路)。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业绩至少1份,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相应订单,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2.4财务要求:
(1)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5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率9%,须提供承诺函。
2.6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index.html)”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 /xinyongfuwu/?navPage=5)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9月11日至2020年9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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