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第 44 批集中招标 (新疆边平台暨生产数据智能应 用服务中心一期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云边协同工业大数据边平台集中台技术、数字功能、协同服务管理为一体,以分布式、微服务、容器云、DevOps 及低代码开发等先进技术为支撑,将企业现有各种业务和数据能力进行融合, 快速响应业务需求。集团已完成云平台建设,新疆边平台部署在乌鲁木齐本部办公基地,提供海量多源异构数据的采集、存储、计算分析等基础服务,支撑新疆能源化工业务应用运行,同时与云平台可以进行数据、管理、应用的跨域协同交互。一期项目按照云边平台建设方案,建成公司数据智能应用服务中心,同步也可完成集团建设要求;接入哈密、塔城、阿克苏三个集控中心的数据,进行所有光伏和部分风电场站数据编码,完成所有接入数据的数据治理和清洗工作。将公司已在试点研究光伏设备健康智能诊断、智能生产管理系统及巡检移动 APP,智能报表系统进行优化改造迁移到新疆公司边平台上,并完成所有光伏场站数据的接入和调试工作,达到公司试点场站的运行效果。并完成新能源业务智能、数据监视、设备健康管理等高级应用的研发和实施。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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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服务期限 |
文件价格(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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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边平台暨生产数据智能应用服务中心一期建设项目 |
1.按照云边平台建设方案, 建成公司数据智能应用服务中心,同步也可完成集团建设要求;2.接入哈密、塔城、阿克苏三个集控中心的数据,进行数据编码和数据治理,形成数据资产。3.将公司已在试点研究光伏设备健康智能诊断、智能生产管理系统及巡检移动 APP,智能报表系统实现运行和维护数据共享,并完成所有光伏场站数据的接入和调试工作,达到公司试点场站的运行效果 4.选取中电投景峡风电场、中电投东豪风电场和塔城玛依塔斯风电一场进行风机预警服务的应用。5. 完成新能源业务智能、数据监视、设备健康管理等高级应用的研发和实施。 |
2020 年 10月 15 日开工 ,2021 年 1 月 1 日前上线 |
100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新疆边平台暨生产数据智能应用服务中心一期建设项目 |
1. 资质要求: 1.1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须 10000 万元及以上。 1.2 投标人必须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 开头)。 1.3 投标人必须具有新能源大数据平台自主设计研发能力(请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新能源大数据平台软件著作权或专利)。 1.4 投标人须具有数据治理(数据中心平台)能力。(请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数据治理或数据中心平台相关软件著作权或专利)。 1.5 投标人须具有数新能源数据监视系统或数字化展示系统研发能力。(请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新能源数据监视或数字化展示系统软件著作权或专利)。 1.6 投标人须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机构颁发的ISO9000 系列认证证书; 2. 财务要求: 2.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内不得连续两年亏损。3.业绩要求: 3.1 近三年内需具有 2 个以上电力行业大数据平台新建(非集控)建设业绩,其中一个必须是新能源产业大数据平台新建软件集成类(非集控)项目业绩,并具有 2 个以上在大数据平台上部署生产管理系统和设备预警应用案例(请提供相关合同证明和系统截图)。(以上新建项目业绩至少有 1 个总装 机 100 万千瓦及以上的集控或大数据平台项目数据接入业绩,提供合同等详细证明材料。) 4 信誉要求: 4.1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和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4.2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3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现场购买。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 年 9 月 10 日至 2020 年 9 月 15 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