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供热储备煤场工程电气系统、抑尘管道供货及安装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灵武市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部。东与盐池县接壤,西与银川市、永宁县隔河相望,南与吴忠市、同心县相连,北以明长城为界与陶乐县及内蒙古鄂托克旗毗邻,市区距自治区首府银川市约58km。灵武电厂位于灵武市以北,距灵武市直线距离约6.0km,东北方向距银川河东机场约20km,离银川市约52km,西距黄河约10km。
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武电厂)现有4台燃煤机组,总装机容量为3320MW,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2×600MW机组(#1、#2机组)于2007年投产发电,并于2018年改造为抽汽高背压供热机组;二期工程2×1060MW机组(#3、#4机组)分别于2011年投产发电,#3机组于2018年完成抽汽供热改造,#4机组供热改造计划于2020年完成。
煤场封闭尺寸跨度120m,长度370m, 采用三心圆柱面双层网壳结构方案。灵武电厂新建供热储备煤场场地现采用防风抑尘网进行防尘,东西宽172m、南北长385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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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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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系统供货及安装 |
所有电气系统的深化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包括煤场内新增照明及配电供货安装、检修设备的供货及安装、室外(含新建PC配电间)电气配电系统的供货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范书。 |
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电气系统供货及安装】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3.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HS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上述证书有效。
4.投标人近5年内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无不良业绩;
5.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 (机电工程)和安全B证,必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政府社保部门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不接受近三年连续亏损投标单位。
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本工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9-10 16:00到2020-09-18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9-10 16:00到2020-09-18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