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新能源分公司靖边风电场及龙洲光伏电站快速频率响应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陕西新能源分公司靖边风电场及龙洲光伏电站快速频率响应改造工程招标,招标人为 陕西靖边电力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陕西新能源分公司靖边风电场及龙洲光伏电站快速频率响应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所在地: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乔沟湾乡许台村
项目简介: 陕西靖边电力有限公司总装机容量为323MW,其中风电248MW,光伏75MW。光伏75MW分为5条线路分别与风电1-5期汇集在了5段母线上,升压汇集到两条110kV母线上,其中110kV II母另外汇集一条能元线(另一个电站并入)。
调度按照两个电站命名: 靖边风电场、华能龙洲光伏电站。
风电、光伏分别采用独立的AGVC控制系统,风电为南瑞科技、光伏为南瑞继保。
2.2招标范围
供货及施工范围: 陕西靖边电力有限公司所管风电场及光伏电站快速频率响应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配合设备联调,两年质保期服务及质保期满后的技术支持服务等。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招标安装方案中所涉及的设备和相关的技术资料及技术服务,包括质量保证期服务和质保期满之后的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及易耗品和工具供应等。
具体以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招标图纸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
3.2 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提供3项新能源(含风电、光伏)快速频率响应装置改造业绩(业绩以合同扫描件为准,须体现合同封面、范围、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等内容)。
3.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快速频率响应装置合格检测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
3.3.2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3.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20年09月10日9:00至2020年09月16日17:00(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费:(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超出购买时间不予发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