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为 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灵东煤矿、灵泉煤矿选煤厂粉尘治理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
规模:1700万吨/年。
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天内完成。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灵东煤矿、灵泉煤矿选煤厂粉尘治理改造工程,根据要求灵东煤矿、灵泉煤矿选煤厂粉尘治理技术改造在使用原有湿式旋风降尘器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安设干雾抑尘装置。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招标产品的专业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类似业绩:投标人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日期在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1日)承担过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煤矿粉尘治理的业绩不少于2份,须提供上述文件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3.2.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09月12日09点00分至2020年09月17日17点00分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