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大学北苑新区
3.工程规模:本项目宿舍楼总建筑面积43200平方米,其中1#楼建筑面积 9796.43 ㎡,建筑占地面积 1579.88 ㎡,地上六层,框架结构;2#楼建筑面积 9732.88 ㎡,建筑占地面积 1579.88 ㎡,地上六层,框架结构。3#楼、4#楼、5#楼规模相同,总建筑面积 23670.69 ㎡,建筑总占地面积3843.45 ㎡(单栋建筑面积 7890.23 ㎡,建筑占地面积 1281.15 ㎡),地上六层、框架结构及配套室外给排水、消防、采暖、供电、地坪、绿化等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 石河子大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本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工程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内容。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及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总责,为交钥匙工程。负责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和和缺陷责任期工程修复工作,配合项目法人完成部门协调、项目审计及交竣工验收等工作。0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自治区外企业已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登记。 3.1.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一级或注册工程师;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1.2 类似业绩:满足规模具有40000平方米及以上框架、框剪或剪力墙的建筑工程; 3.2 投标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经招标人公开后可以参与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明确牵头单位及各自责任分工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双方需满足各自专业在本项目中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 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3.5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
领取时间:2020年09月11日 00:00:00至2020年09月17日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