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坛镇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线路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云良路71号投资大厦11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009-20082011-0053
项目名称:杏坛镇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线路建设
预算金额:3,998,625.61
最高限价(如有):3998625.61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杏坛镇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线路建设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解决警力不足问题,确保案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调取回看现场视频录像,杏坛镇综治办拟采用自建网方式全面改造无线互联网监控系统(1100个无线监控点),将各个已建好的无线视频监控点就近接入相应有线网络链路,完成线路改造,利用有线组网方式来实时预览以及查看回放监控视频。当摄像机出现故障时,警务人员可在监控中心及时发现并通知运维单位处理,既节省了人力,也可保证每个监控点位正常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所有货物须在120个日历日内按采购人要求把设备送至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及项目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若 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有效的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和各项人员对 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叁级或以上证书,如投标人在广东省外获得《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证书的,则必须提供在广东省备案的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成功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8日至2020年09月0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自2020年09月11日至2020年09月17日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09月14日至2020年09月18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凭“佛山市 信息化综合平台”报名成功的截图或《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登记回执》(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至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云良路71号投资大厦11楼(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采购文件,请递交上述资料及标书款凭证并与工作人员联系。选择邮寄方式需另付快递手续费用60元(人民币),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采购代理机构只向提供完整报名资料的供应商售卖采购文件。
注意事项:
1、本项目按照《佛山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佛山市 关于市 信息化综合平台国企中介选聘系统、进场交易系统上线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电子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佛山市 信息化综合平台”报名操作指引:
(1)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 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
(2)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09月14日08时30分起至2020年09月18日17时30分止,登录“佛山市 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供应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2、标书款账号信息,户名: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顺德 ,账号:757903550810388,
3、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完成以下两项工作才能认定报名成功:
(1)在“佛山市 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报名;
(2)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纸质版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杏坛派出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3.项目
项目联系人:姚先生,何先生
发布人: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