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 磨削自动生产线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 磨削自动生产线招标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磨削自动生产线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0651-20091067
2. 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磨削自动生产线1套,主要由自动上料装置、无心磨床、传输线、淋洗烘干装置、渣水分离装置和自动装盘装置、有机玻璃密封罩等组成;应具备芯块的自动上料、无心磨削、淋洗、烘干、渣水分离和自动装盘等功能。主要性能指标如下。
1)工件为陶瓷体,磨削前产品直径为Φ5.6~Φ5.7mm,磨削后产品直径要求为Φ5.4~Φ5.5mm,内孔直径为Φ1.7mm,产品高度6.5~9.0mm,密度10.34±0.11g/cm3;
2)具备工件的自动上料功能,以对产品不造成损伤的方式进行上料,工件装在钼舟内,钼舟尺寸305*305*33.7mm,单舟总重量20kg,单舟芯块重量6~6.5kg;
3)工件需进行外圆磨削,磨床为无心外圆磨床;
4)磨削采用湿式磨削,磨削液为去离子水;
5)烘干采用加热的压缩空气;
6)工件磨削后需进行外观检测和直径检测,此功能由芯块外观自动检测系统完成;
7)完成直径检测后的芯块需实现自动装入料盘;
8)设备整体长度要求≤14m(包含芯块外观自动检测系统长度)。
2.2、交货
详细供货要求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标的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