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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临时灰渣场工程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公告

   日期:2020-09-14     浏览:0    
核心提示: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临时灰渣场工程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公告1.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2.资金来源:企业
  

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临时灰渣场工程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公告 

 
1.    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项目简介: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能源板块上下游产业链,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提升产业地位,依托已经建成投产的泉州1200万吨/年炼油项目,投资建设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
 
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位于福建省湄洲湾南岸、泉州市惠安县东桥、原辋川盐场,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园内,占地约436公顷,总投资约325亿元。建设内容包括:将炼油规模由1200万吨/年扩建至1500万吨/年,新建100万吨/年乙烯裂解等11套装置及相关配套储运、码头及公用工程设施等单元,主要产品包括以国 VI 为标准的汽油、柴油及航空油品,以聚乙烯、聚丙烯、环氧乙烷、乙二醇等为主的化工产品。
 
4.    招标范围
 
4.1工程招标范围
 
临时灰渣场工程界区(红线外一米)内的详细工程设计、采购与施工(EPC)总承包工程。业主统筹内容、业主甲供设备及材料不在本工程招标范围内,各专业详细的工作界面见技术要求附件1-1业主对各专业的设计及施工的工作界面及要求。
 
4.2工作范围及工作界面
 
承包商依据业主提供的项目可研报告、技术要求、总体设计统一规定、勘察报告、基础设计(含概算)等相关资料及合同约定,按照《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53-2011)、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等要求,完成该工程详细设计、采购、施工、中交、单机试车、交工、保镖、竣工、交付、质量缺陷维修及保修等范围内的所有工作。
 
具体工作范围及工作界面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
 
5.    工期:
 
总工期:9个月(含详细设计周期,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中交日期止),以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日期起算。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0年10月15日,实际按照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工作起1个月内完成详细工程设计。
 
计划开始施工日期:2020年11月15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批复开工报告的日期为准。
 
计划中间交接日期:2021年7月30日。
 
6.    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时间: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15日(8:30-17:00,休息日除外),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和其他相关技术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将随招标文件(电子版)一并发售,无需押金。
 
网络标书销售:登录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7.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9月2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8.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11. 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业绩以及资金等的要求(以下各项均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中国法律和法规;
 
(3)    投标人必须是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的组织;
 
(4)    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证书;
 
②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    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无承担主要责任或重要责任的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承担主要责任或重要责任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不超过1次,承担主要责任或重要责任的一般事故不超过3次,事故责任认定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事故调查报告为准,事故定义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3号),并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以投标人的承诺函或书面证明材料为准,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
 
(6)    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至今(以中交/交工证书时间为准),具有1项合同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石油化工类EPC总承包业绩。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关键页(包含封面、签字页、工程规模、委托范围等)复印件、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交工证书、工程移交生产交接证书、工程竣工报告等)复印件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    投标人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a)具有国家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b) 2015年1月1日至今(以中交/交工证书时间为准),具有1项合同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石油化工类EPC总承包业绩并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主要负责人。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由社保中心出具的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相关业绩合同(如合同中未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还需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交工证书工程交工证书、或工程移交生产交接证书、工程竣工报告)等复印件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其他
 
(1)  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自己的身份。
 
(2)  本次招标招标人对投标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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