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广州 2020-2021年危险废物回收处置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000220000007489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广州 2020-2021年危险废物回收处置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00220000007489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序号 | 标包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中标比例 | 工期 | 项目建设单位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保证金(元) |
1 | 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 | 1 | 标包1 | 100 | / | 100%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 广东广州 | 不收取 | 不收取 |
2 | 废矿物油回收 | 1 | 标包2 | 80 | / | 100%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 广东广州 | 不收取 | 不收取 |
3 | 六氟化硫废气回收 | 1 | 标包3 | 120 | / | 100%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 广东广州 | 不收取 | 不收取 |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具有危险废物回收处置资质的单位,对我局危险废物进行有偿回收工作。委托该单位对我局危险废物进行现场回收并转移处置,为提高处置效率,拟采购2020-2021年的回收单位。
(三)采购范围:广州局范围内危险废物环保回收,工作内容:对我局危险废物进行现场回收工作,危险废物有废旧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六氟化硫废气。
(四)报价方式及报价说明:固定金额报单价
(五)结算方式:按实结算。结算金额=中标单价×实际数量。
(六)框招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能提供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要求提供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投标人年度报告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投标专用章或电子签章。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银行资信证明或重合同守信用证书)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2019)年中连续两年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按公司成立时间提供)。 |
4 | 具备从事本项目内容的行业资质或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内容。 |
5 | 不属于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或由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且未解冻的。 |
6 | 不属于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物资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的且在取消资格期限内的。 |
7 | 投标文件(如报价文件等资料)没有出现缺漏项或供货范围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重大偏差。 |
8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没有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不适用此条)。 |
9 | 投标人必须按照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投标截止日算起,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3 | 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否决投标条件的。 |
14 | 非联合体投标。 |
15 | 投标文件无明显雷同。如果专家组认定某几家有明显雷同,可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
专用资格: |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 联 标 的/标包 | |
1 | 营业执照中明确经营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资格,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且核准经营范围、类别中含有废旧铅酸蓄电池(HW49)。 | 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标包1] | |
2 | 持有危险化学品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持有同等资质的运输公司合作(以合作协议或合同为依据)。 | 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标包1] | |
3 | 废旧铅酸蓄电池的回收价格高于指导价。 | 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标包1] | |
4 | 营业执照中明确经营废矿物油回收资格,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且核准经营范围、类别中含有废矿物油(HW08)。 | 废矿物油回收[标包2] | |
5 | 持有危险化学品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持有同等资质的运输公司合作(以合作协议或合同为依据)。 | 废矿物油回收[标包2] | |
6 | 废矿物油的回收价格高于指导价。 | 废矿物油回收[标包2] | |
7 | 经营范围具备电力技术服务、电力设备工程修理,或从事SF6气体净化回收资质。 | 六氟化硫废气回收[标包3]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中,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权向以下相关部门举报。
1.涉及到招投标业务方面的,请向广东广州 供应链管理部
监督科投诉。投诉
2.涉及到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请向广东广州 监督部举报。举报
九、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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