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两矿及相关配套项目余热利用EPC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两矿及相关配套项目余热利用EPC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煤业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核桃峪煤矿位于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周家镇,矿井采用主斜井、副立井和回风立井混合开拓方式,设计生产能力8.0Mt/a,服务年限110年。新庄煤矿位于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庄镇,矿井采用立井开拓方式,设计生产能力8.0Mt/a,服务年限84.4年。
目前,核桃峪煤矿已进入三期工程施工,计划2020年8月试生产;新庄煤矿已全面进入二期施工,地面配套生产、生活设施正在紧张建设中,即将陆续投运;配套建设的选煤厂、铁路专用线已于2020年上半年开工建设,计划于2021年建成投用。为同步适应国家环保要求,避免因未来政策变化引起环保改造,拟在核桃峪煤矿、新庄煤矿及相关配套项目进行余热利用建设。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核桃峪煤矿、新庄煤矿及相关配套项目余热利用设计、施工、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服务、验收和培训等,以及新庄煤矿基建过渡期供热系统租赁(按3年考虑,待矿井水满足场区供热需求后由投标人拆除回收)、系统运维(按3年考虑)等,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申请人具有煤炭行业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煤炭行业(矿井)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或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以上余热利用或热泵供热EPC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需能反映合同金额以及相关实质性内容);
3.2.3其他要求:设计总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现场施工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人员合格证书(B证);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单位不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9月15日9:00起至2020年9月21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3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