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北建投宣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汽轮机低压缸零出力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热网加热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河北建投宣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共两台330MW机组,汽轮机均为东方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C330/262-16.7/0.3/538/538型汽轮机,要求#1机组汽轮机低压缸零出力改造后效果:确保改造完成后供热时可以达到通过控制中压缸排汽到低压缸的联络管道上的截止阀,实现供热季低负荷时中压缸排汽直接连接到热网换热器,切除低压缸做功的目的,要求以供热能力保持不变为基准,发电负荷能相对降低30~60MW,同时使#1机组供热能力能提高约70MW的供热能力。
2.2招标范围
#1 机组现有2台热网加热器已无法满足切缸后运行工况,需对热网加热器进行增容,更换为换热面积不低于3200平米的热网加热器,提供计算说明书,并经招标方批准后确定
#1机组现有乏汽加热器需更换为大换热面积的加热器,更换为换热面积不低于2000平米的热网加热器,提供计算说明书,并经招标方批准后确定。
2.3 建设工期:2020年10月-12月
2.4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1号机组低压缸零出力供热改造项目采购加热器3台(含执行机构、阀门本体、阀门反法兰及其附件等),包括供货、运输及指导安装调试等。详见技术规范
2.5 交货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宣化热电厂施工现场板车交货
2.6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 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 被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A2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A2级及以上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6000万元。
2)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3个以上类似热网加热器(换热面积≥2700m2)供货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含首页、反映标的内容页、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9月14日9:00起至2020年9月25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